(不招标采购公示)关于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包钢焦化碳基新材料清洁化改造环境提升项目之30万吨/年焦油加工改造项目-采购氧化调质器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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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钢焦化碳基新材料清洁化改造环境提升项目之30万吨/年焦油加工改造项目-采购氧化调质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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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包头宝楷炭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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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以煤焦油为原料通过脱水脱渣、蒸馏、氧化调质等一系列反应生产出合格的纺丝沥青和包覆沥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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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制造氧化调质器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因为氧化调质器是生产“煤基高碳树脂”的核心设备,该设备生产和制造相关核心技术以前一直被日本大阪煤气厂垄断,现在通过科研公关已实现国产替代,使用性能已超过了进口设备,并申请了专利,目前没有其他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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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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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江阴市澄源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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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4年03月23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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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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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马智慧15049230533 |
监督人及电话 |
赵雪峰18686170809 |
附件: 不招标采购公示.pdf
附件: 特殊情形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