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底印机改彩印机项目的特殊情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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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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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底印机改彩印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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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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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佛山一线提速扩容项目、越南隆安宝钢制罐扩容项目和安徽宝钢制罐复线二次扩容项目拟分别新增1台彩印机用于扩容后的生产线,计划利用宝钢包装系统内其他工厂闲置的STOLLE Concord底印机改造为彩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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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Concord 系列底印机与彩印机,均采用 STOLLE 专有技术架构,相关核心技术已获美国专利授权,其中US7942028和US5337659 为本项目改造不可替代的专利,依赖原厂独有图纸、工艺参数与标定方法,非原厂无法获取同构型改造套件与备件。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本次底印改彩印所涉及的专利与既有 Concord 机型的整机设计、控制逻辑深度关联。STOLLE(斯多里机械(广东)有限公司) 作为 Concord 系列机型的研发与制造原厂,对该系列机型的整机图纸、关键部件形位尺寸、工艺参数与标定方法具有唯一掌握,对既有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了解最为深入,在技术上具备唯一优势。
为保障改造后整机的工艺连贯性、整体设计合理性与功能实现确定性,避免跨厂商技术接口不兼容导致的功能缺失或产能折损,本事项拟向斯多里机械(广东)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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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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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斯多里机械(广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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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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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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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潘先生18627163650 |
监督人及电话 |
朱女士021-56766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