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钢公司智慧能源管控项目(一期)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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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钢公司智慧能源管控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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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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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目前能源管理围绕着能源的基本数据统计、分析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数据权威性远不能达到能源管理需要。目前EMS的能源管理功能当初的定位只是最基本的月报表类内容,仅仅满足于事后管理所需。
依托宝武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建立能源管控系统,实现能源动态精细化管理,已经成为宝武及其它钢铁企业快速提升能源管理和运行绩效的最有效路径和手段。公司借鉴宝武范围和行业内智慧能源建设实践,结合公司能源系统和能源管理特点,并结合化解现能源系统运行管控的主要痛点和难点问题,构建智慧能源管控系统,与合理布局的专业化区域性集控站(中心)相结合,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和模型应用赋能,进一步优化能源系统运行,提升公司能源管理总体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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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专利(见附件)都要在本项目中使用,且不可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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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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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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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6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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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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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刘丰13979007357 |
监督人及电话 |
聂0790-6298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