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特殊情形公示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新增测温取样辅助机器人-[特殊情形公示]

 

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新增测温取样辅助机器人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炼钢厂新增测温取样辅助机器人

采购人(单位)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宝山基地炼钢厂新增测温取样辅助机器人项目通过测温取样辅助机器人来代替人工拆装测温探头、取样作业,改善现场操作条件,降低工人劳动负荷,提升作业稳定性。位置涉及一炼钢1号、2号受铁坑、7号、8号KR、1号LF、二炼钢3号、4号受铁坑、2号、3号KR共计9个工位。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宝钢工程通过自主开发全自动测温取样辅助机器人系统,由机器人移动到探头固定位置,通过导向装置引导机器人接插件插入纸管探头,并且设计了接插件校验装置,确保接插件和探头的正常安装,该方案已成功应用于宝山基地且形成了两个相关专利:探头试样自动提取装置(专利号:ZL202123150985.0),全自动机械手校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ZL201910964923.1)。 本设备技术水平领先,由宝钢工程承担,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有效加快项目推进。该情况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理由。 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的应用。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拟推荐供应商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20日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龚辉13817773952

监督人及电话

孙岩梅021-266498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