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皮带通廊及建构筑物整体封闭及基础改造项目-皮带通廊转运站厂房封闭增补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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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皮带通廊及建构筑物整体封闭及基础改造项目-皮带通廊转运站厂房封闭增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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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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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皮带通廊及建构筑物整体封闭及基础改造》项目在宝华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经冶金规划院专家现场复核,部分皮带通廊、转运站、厂房不符合超低排放评估要求,需对此部分增补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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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宝武集团招标管理办法(2024版)第2.2 依法可以不招标的特殊情形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该项目为超低排改造重点项目之一,与生产关系密切,现只是增加封闭工程量,若不熟悉现场的会影响施工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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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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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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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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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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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胡工13879042648 |
监督人及电话 |
聂女士0790-6298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