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硅钢项目工程设计、连退机组和精整包装机组EP总承包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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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硅钢项目工程设计、连退机组和精整包装机组EP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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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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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钢公司拟新建新能源汽车硅钢项目,主要生产高牌号无取向硅钢产品,分两步建设。第一步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所有机组的设备基础,2条连退机组共用的配套设施的土建工程,2条单机架轧机、1条连续退火涂层机组的设备安装、调试及配套辅助设备安装。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步建设内容的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整个项目的工厂设计、引进轧机的转化设计、以及连退机组、精整包装机组的设计及供货(其中连退炉为进口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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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专利(见附件)都要在本项目中使用,且不可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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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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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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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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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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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刘清18879023485 |
监督人及电话 |
聂女士0790-6298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