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销一体化平台项目应用软件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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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产销一体化平台项目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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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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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为实现全公司产销一体化平台的统一登录、统一授权。持续优化流程,保障数出一源,为数智新钢的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根据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党委常委会和第 3 次总经理办公会精神,同意实施产销一体化平台项目,主要建设方案如下:新建公司产销一体化平台,主要包括一体化营销系统、制造管理系统、生产执行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含 CE2.0 系统)。系统建成后,公司现有智能营销平台,产销质财一体化系统、产销 MES-I、产销 MES-II、质量判定系统等 13 套系统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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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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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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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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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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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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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曾15083640160 |
监督人及电话 |
贺07906298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