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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CC三电及机器人改造-[特殊情形公示]

 

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1CC三电及机器人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炼钢厂1CC三电及机器人改造

采购人(单位)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宝山基地炼钢厂1CC于1989年投产,目前年产约240万吨板坯,其浇钢平台未配置机器人,作业环境恶劣,操作稳定性差。本项目拟通过三台机器人位置布局及工作任务优化,其中一台四轴机器人专门用于长水口精密拆装,另外两台六轴机器人用于中间包测温、取样、加覆盖剂等,解决了二个工艺问题:一是换包时间较长,导致中间包吨位下降较大,对钢水纯净度有非常大的影响;二是换包及正常生产过程中长水口氩封不够稳定,导致钢水增氮严重。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该项目与生产、设备关系密切,需由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实施,以保证达到设备状态良好、生产稳定运行的目的。该公司方案已成功应用在宝山基地5CC上,并形成了一系列专利技术(用于抓取长水口的自动化四轴机械手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带有轨道的自动化浇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全自动机械手校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基于传感器的连铸自动化浇铸装置及其使用方法等),所供设备运行稳定,可满足产线工艺要求。清单如下:①用于抓取长水口的自动化四轴机械手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201910965370.1(签发地:国家知识产权局);②带有轨道的自动化浇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201910965371.6(签发地:国家知识产权局);③全自动机械手校准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201910964923.1(签发地:国家知识产权局);④基于传感器的连铸自动化浇铸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202111159500.6(签发地:国家知识产权局)。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的应用。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拟推荐供应商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龚辉13817773952

监督人及电话

邓杨021-2664015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