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三烧结点火炉及辅助设施升级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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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三烧结点火炉及辅助设施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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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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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基地三烧结点火炉及辅助设施升级改造超低能耗长寿型点火保温炉设备,供货范围包括:超低能耗长寿型点火保温炉、自动点火装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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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采用: 不招标。
本次采购设备涉及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点火保温炉装备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一种烧结点火炉,专利号:202123176072.6; 一种点火炉炉衬及点火炉,202320533179.1);
本次改造的宝山基地三号烧结机,原机组设备也是由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并制造,改造接口众多,难度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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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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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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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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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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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全忠霖021-26642724 |
监督人及电话 |
刘蓉021-26642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