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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120t副枪设备及转炉模型改造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炼钢厂120t副枪设备及转炉模型改造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钢厂120t副枪设备及转炉模型改造总承包(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炼钢厂120t副枪设备及转炉模型改造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厂区

2.3建设规模:1634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40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新建 3 套副枪设备:含升降系统、横移系统,探头自动装卸系统,密封帽、刮渣器系统,副枪数据分析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电气仪表控制等系统;新建炼钢模型,从铁水废钢加料开始到转炉钢水出钢完成的炼钢工序全过程跟踪控制。

承包人承担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专篇)、工程设计、软件编程、设备及材料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人员培训、系统调试、开车及试生产,包括有关事项审批和合规性手续的办理等全部EPC承包内容。具体详见技术协议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并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合同金额500万元(含税)及以上的转炉副枪新建或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8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4)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须使用下载或扫描的电子证书。

(5)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9)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或施工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人员,设计资质的牵头方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8月份)社保缴纳证明和职称原件扫描件),施工资质的牵头方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联合体成员中的非牵头方单位需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或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5)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8)联合体各方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9)联合体各方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0)联合体各方在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2024年11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5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孜依拉提·沙尔山巴依

联 系 方 式:

0991-3882227或3886251或16699394154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建设西路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联系人:

孟飞

联   系   人:

孜依拉提·沙尔山巴依

电 话:

15999444814

电    话:

0991-3882227或3886251或1669939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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